今天是:
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保障参保人员养老待遇。根据省、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近日制定出台了《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政〔2015〕32号),该意见将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现有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
今年参保缴费补贴根据缴费档次依次递增,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90元,缴600-1000元补100元,缴1500元补110元,缴2000元补120元,缴3000元补130元。
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参保人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金额,即700元丧葬补助金。
据悉,此次政策的调整,我市本级财政每年将多支出约900万元惠及广大居民。
(明光市城乡居保中心 王博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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