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市民政局及时传达贯彻《明光市综治委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明办字〔2015〕46号)精神,并对提升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民政部门今年以来主要采取如下措施扎实推动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工作。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筑牢民生防线
1.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省民政厅城乡低保统筹试点要求,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统筹发展,保障标准380元/月,比去年183元/月提高197元。对农村低保对象12465户20701人按ABC三类进行保障,其中:A类对象882户、1074人,B类对象7256户、12292人,C类对象4327户、7335人。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2.40万人次,发放低保金2900.59万元,月人均补差233.92元,比去年月人均补差223.7元提高10.02元,增长4.5%。二是城市低保。保障标准475元/月,比去年420元/月提高55元,增幅13.1%。对城市低保对象4579户8257人按ABC三类进行保障,其中:A类对象1578户、2841人,B类对象703户、1263人,C类对象2298户、4153人。城市低保累计保障5.2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992.71万元,月人均补差383.21元,比去年月人均补差403.80元降底20.59元,降底5.1%。三是坚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低保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按月发放到户。上半年城市低保注销和清退1186人、新增104人,农村低保注销和清退642人、新增503人,城乡低保调整标准16人。四是实施城乡低保在明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长期公示制度,全面完成全市城乡低保信息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
2.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市上半年医疗救助共救助5211人次,支出救助金491.62万元,完全实现“一站式”救助;同时开展医前和医中救助,对家庭特别困难,拿不出钱、住不上院、看不起病的救助对象,本市范围内实行担保制,由我局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开具一定数额的担保单;外地就医人员,根据病情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借款,办理救助时归还。上半年共担保13人次,借款29人次、15.2万元。
3.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上半年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304户、304人提供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6.13万元。
4.开展民政民生工程宣传。积极参加市民生办组织的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重点加强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制作宣传展板18块,印制宣传册5000份,有效宣传了民政救助政策。
(二)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农村五保供养。上半年全市现有农村五保户3415人,其中集中供养874人、分散供养2541人,发放供养金502.27万元。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供养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为3600元/年,比去年提高400元,增长12.54%;分散供养标准为2700元/年,比去年提高280元,增长11.57%。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增92人,注销72人,变更供养方式119人。
2、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敬老院建设任务为新增200张床位,分别为涧溪镇敬老院100张和柳巷镇敬老院100张,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已于3月底开工建设。目前两所敬老院已完成一层梁、板、柱、模板安装支撑和钢筋绑扎,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工程进度在滁州市民生工程督查中位于前列。
3.规范社会福利院管理工作。完成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招标,项目建设用地申报材料已上报土委会,并已通过土委会审批,现正在准备材料上规委会。社会福利院投入1000余元新添12只手提灭火器,对旧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福利院上半年共接收公安部门转送的残弃婴儿5名,应领养人要求在家寄养3人,办理出院收养1人,残儿手术矫治1人。
4.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发生后,根据市委许光友书记指示及市政府领导指示,民政局联合市公安消防大队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并成立3个督查组联合公安消防大队、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对全市23家农村敬老院、1所社会福利院和3所老年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骏带队巡视了3所老年公寓及明东、石坝2所农村敬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
1.加大社区管理,提高社区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持续抓好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工作。
2.完成第三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16个社区的换届社区居委会数、社区党组织建制数、参与换届社区党组织数开展了调查摸底。
3.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对明光街道《关于申请成立明光街道林庄和戴湾两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报告进行研究,已完成拟文向市政府上报准备工作。完成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情况汇报材料、视频图片资料收集整理上报滁州市民政局。
(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
1.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一是创新思维,谋划全年双拥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双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召开市双拥工委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及“两新”组织中开展双拥活动。对55个“双拥工作合格单位”和61个“双拥工作模范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二是积极开展地方拥军支训工作。滁州市委、军分区以及我市市委、市人武部等领导分别携民政、国土、规划、三界镇政府赴三界训练基地就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拥军支训等工作同部队首长进行交流座谈,增进军地关系。协调农委种牛厂支持来明驻训演习部队拥军保障。三是开展节日慰问。市班子领导率队携带慰问品走访驻明部队。每到一处,军地双方亲切交流,共叙情谊,共商发展。四是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市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集中过“军事日”活动,参加“皖东—2015”滁州市战时国防动员演练,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财政局等单位通过清明节期间赴三界镇严集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红色教育活动或“网上祭英烈”清明公祭活动等多种形式表达对先烈的哀悼怀念之情。五是行业部门积极开展“文化拥军”,“绿色拥军”活动。六是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五个一活动。为部队战士发一封慰问信,为军烈属挂光荣牌,送去孩子在军营的立功喜报,为优抚对象送年画,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我局帮助驻明某部2名官兵困难家庭解决医疗费共4000元。从2009年起,市政府已连续7年为无工作随军干部家属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积极协调人社、教育部门帮助4名干部家属办理随调工作手续。七是协调推进空军雷达部队土地置换。雷达部队土地置换工作,经南空党委会研究,资料已报空军后勤部营房局,密切关注空军后勤部营房局工作动态。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政策。全市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381人,半年发放抚恤、生活补助款777.6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2119人支付医疗参保费32.6万元。对332名重点优抚对象救助医疗补助费28.1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对1614名优待对象,发放优待款414.1万元。三是经省民政厅确认,安排了参试涉核人员44人进行体检。
3.安置工作。一是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复员和转业士官共计288人,其中退役士兵238人、复员士官44人、转业士官6人,需发放地方补助经费744.5万元,此经费正按计划发放准备阶段中。二是2015年有6名转业士官需政府安置工作,经6月8日市长办公会研究被分配市人民医院等三个单位工作。
4.军休工作。军休人员及军休干部遗孀经济待遇及时有效落实,政治待遇也得到较好落实。3名无军籍职工退休费各方面关系捋顺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五)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认真修订《明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2015年明光市市级层面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并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2.按政策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资金。认真做好2014年冬令救助款和2015年春荒救助款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下拨救灾款217万元,帮助受灾群众顺利过冬。今年4月28日,全市多个乡镇遭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出现强风、暴雨、冰雹现象,受灾乡镇9个、乡村24个,受灾人口5.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00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3568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876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0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98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512万元。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帮恚组织报灾,副市长程军才现场巡查灾情。
3.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活动日活动。拟定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方案,印制了宣传册5000份、展板11块、横幅10条,并下发开展5.12宣传通知。切实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组织全市13家单位和10个社区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电子屏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等形式对所辖居民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帮恚巡视了宣传活动现场。
4.强化意识,巩固防灾减灾成效。编制全市县、乡、村三级应急预案,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救助网络。完成灾害信息员培训任务。
(六)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落实社会组织评估事宜。完成社会组织评估方案的制定、公布,落实了评估组织机构,进行年度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分别安排两次人员参加全省社会组织管理业务培训活动。
2.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受理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名称预核准、现场勘验、登记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等工作;受理20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或换证工作;参与指导5家社会组织换届及重大活动的开展。
3.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今年是全省社会组织统一实施网上年检第一年,安排专人外出学习培训,提前做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的用户名申请、密码设置等准备工作。由于初次使用网上年检、业务量大、咨询解答工作量大,截止目前已完成近50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达参检社会组织总量的41.7%。
(七)进一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老龄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全市13412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一季度高龄津贴134.2万元。组织开展对明光街道、潘村镇、柳巷镇、自来桥镇、张八岭镇和白米山农场等6个申报单位进行了高龄津贴发放抽查,以上6个单位共申报5774人,申报材料基本准确。扎实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对2起老人意外伤害案件给予了及时赔付。根据省民政厅安排,对我市参与“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柳巷镇、潘村镇、明光街道和张八岭镇中4个村(社区)进行安排部署,现各村老年人口数及花名册已上报。完成了全国“优秀敬老志愿者”、“敬老志愿服务模范单位”推荐。为适龄老年人办理《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499人次,其中70周岁以上(红证)355人次。
2.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及时更新孤儿基础数据库,现有孤儿313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295人;生活费标准提高至集中供养1000元/月.人,分散供养600元/月.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115.3万元。
3.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开展了“冬季送温暖”活动,针对露宿街头的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送食品、棉衣、棉被等生活用品,共救助20人次;认真做好正常救助管理工作,努力做到每周城区巡查两次,乡镇巡查一次;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及时安排到滁州某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上半年共送医救治4人,降低了社会的安全隐患。上半年共救助520人次,救助金额49万元。站内共救助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14人次,其中60岁以上12人次,残、病、行动困难31人次,护送返乡15人次;站外救助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06人次,其中委托敬老院代养360人次,医疗救助46人次。
4.加强福彩发行工作。完成与全市45个福彩投注站年度销售合同签订工作;在滁州福彩中心的帮助下,对所有投注站站主及销售员进行福彩销售培训;与明光中学等城区四所中学结对,共救助生活困难学生104名、支出救助资金5.2万元。上半年福利彩票销售2943.9万元,同比增长16.8%。其中电脑票878.3万元,即开刮刮乐销售110.2万元,中福在线销售1955.4万元、同比增长17%。
5.深化殡改工作。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和殡葬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宣传车辆对全市所有乡镇进行殡葬政策宣传,下发宣传单近3000份,同时在安徽殡葬网、明光政府网、明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并在电视上播放滚动字幕开展殡葬宣传。市九龙山陵园和殡仪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殡葬宣传,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市九龙山陵园在清明节期间共接待扫墓群众6.5万人次。市政府江家海副市长率民政局领导在清明节期间多次到陵园检查指导工作。上半年九龙山陵园销售各类墓穴139套,安葬177具;市殡仪馆完成火化遗体1520具。
6.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对全市新建的71条道路(已命名和约定俗成的13条,需更名的祁仓路、杨王路2条,需正式命名的56条)、12个公园、9个安置小区的命名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完成新建及计划建设市政道路拟用名称方案并提交市新明城指挥部审核,并送交市委主要领导审阅,目前已按程序报请市委办公会研究。二是对全市5个新建的小区和商业中心进行命名和楼门牌编制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明光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信息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
7.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办理婚姻登记4371对,其中结婚登记3402对、补发结婚登记439对、离婚登记530对,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27件,协助办理新婚婚前健康检查1966对。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水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件。
8.认真做好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秸秆禁烧、信访维稳、社会治理和“春风行动”等工作。走出去、请进来,围绕养老产业做好招商引资突击月活动。引进冬至舜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用于明光市燕子湾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目前已投资3000万用于土地扭转、果木栽培和场区建设等;洽谈了合肥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约1.2亿元意向在明光投资养老产业,建设5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洽谈了北京市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在明光投资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项目。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及时安排值班人员对包保路段进行文明执勤。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2个组(已出动132人次)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女山湖镇山东村、对龙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两组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巡查、督促抢收抢种和灭茬,两村无禁烧行为。市委许书记、市政府余市长多次亲临2工作组指挥秸秆禁烧活动。对1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规范答复,完成滁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会办件答复函办理,切实开展与滁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提案人的沟通、反馈工作;完成明光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函初稿。半年来共处理人民来信9件(包括阳光信访3件)、市长信箱6件、咨询投诉14件、部门信箱3件,均按要求依法办理。积极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对明光市政府网、天涯社区、西涧论坛、明光论坛等网络问政进行跟帖回复;同时我局抓好春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使信访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颇高。
“春风行动”全面落实。有效开展了明光市“‘千名党员进万家’春风行动”,民政局机关支部7个工作组和市殡葬管理所支部5个工作组分别对山东村33个村民组和对龙村23个村民组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620户,收集梳理了41个问题,切实有效落实,慰问困难群众40户,支出慰问金1万元;2015年5月份为女山湖镇山东村协调5万元用于修缮电站及灌溉渠道。
二、“严实”提升队伍满意度
(一)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干部作风
严肃上班纪律,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要求干部坚守岗位;严格会议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禁出现无故擅离岗位,会议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严肃政治纪律,全体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坚持依法行政。严肃廉洁纪律,全体干部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承诺,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强化惩防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民政干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满意民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围绕社会组织登记、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许可、审批重点,确保审批流程依法有序;围绕社会救助、养老事业、优抚安置等民生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围绕民政专项经费使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审内控,确保阳光操作,自觉将民政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民政服务,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三)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制定了民政部门弘扬沈浩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印制了50份主题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函发往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印制了100份谈心谈话情况记录表,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填写了组工干部承诺书;排查梳理了股室(个人)问题和风险点。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效能建设
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民政系统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认真抓好民政部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力推进效能建设,严格责任考核追究。今年以来获得“效能之星”2次、“干部之星”2人。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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