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日,明光市财政局与徽商银行合作,为明光市阳光木业有限公司发放了首批400万元的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管理。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明光市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政办〔2015〕23号),明确财政局、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和用款企业的职责。
抓配套。在省财政厅下达500万元指标的基础上,明光市本级财政配套1000万元,成立了规模为1500万元的续贷过桥资金。
抓对接。市财政局与徽商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合作银行根据存入的续贷资金金额提供不低于5倍的续贷额度。承贷银行按照“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确保续贷过桥资金安全完整。
抓成效。近日,市财政局与徽商银行合作,迅速为明光市阳光木业有限公司发放了首批400万元的续贷过桥资金。
(明光市财政局 朱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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