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实行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各分管领导按分工对部门和项目的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双向责任机制,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召开2015年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碰头会,定期部署,安排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除利用城镇电子屏、送戏下乡、展版、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宣传外,更加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优势,通过在线访谈、手机微信、搭建QQ民生群、好新闻好摄影比赛、民生宣传年画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
二是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早谋划、早实施、早建成、早受益”的工作思路,上年第四季度谋划今年工程项目,在全省实施项目确定后,及时细化调整,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督查汇报会、形势分析会、协调小组会等会议,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2015年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资金总量为10.15亿元,其中:中央、省、滁州市补助资金5.68亿元,本级配套资金1.27亿元,融资等渠道整合资金2.5亿元,其他资金0.7亿元。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建立和完善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对上级资金未到位但需求紧迫的项目,财政先行垫付,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创新多方筹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整合项目、配套等形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到民生工程领域,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同时,对发放和补助类资金严格执行阳光操作,对工程建设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拖欠行为的发生。
四是强化网上公示。为了把民生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 、阳光工程,印发了《明光市民生工程受益对象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对计生特扶、残疾人救助、农村低保等群众关注度高的补助类项目,经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民生网、明光市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同步公示,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加强公示反馈,对群众疑问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五是强化建后管护。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投入了3459万元资金对后期管护实行奖补。引入后评估制度,把后评估成果作为制定计划、投资决策、推进工程、管理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广PPP模式,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抓手,实现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技能培训选择培训机构、在保障房选择物业管理、在农家书屋维护、农村电影放映及农村文化服务等方面向市场购买服务,积极降低民生工程运行成本。创新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了受益对象、人大政协巡视评价、第三方机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评价方式,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新增民生工程项目受益群众以及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担任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让受益群众成为民生工程实施中的决策者、参与者、监督者。
六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定了《2015年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实行高密集督查,并强化结果运用。在督查通报中表扬或批评的,效能办在年度效能考核中予以加分或扣分处理。对通报批评的单位下发督查交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目前,已开展2次综合督查,3次专项督查,2次社情民意电话调查活动,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整改。同时加强民生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把好招投标关、原材料进场关、机械设备关、施工工艺关、施工监督关、质量鉴定关、项目验收关各个关口,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坚决不得验收,明确质量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明光市财政局 王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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