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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法院刘学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 点击数:2684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刘学讲同志作为滁州市唯一人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省法院获此殊荣的仅有3名法官。

刘学讲同志现任明光法院政治处主任、审委会委员,多年来,他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沈浩式机关干部”、安徽省首届“百姓心中好法官” “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多年来,共审结各类大小案件千余起,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且无一发生上访、闹访、群访事件。他将法庭开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水上渔村,他忠于法律,心系群众,廉洁办案,首创“一周结案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 的含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明光市人民法院  金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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