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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荣获滁州市公安系统2015年度绩效考核第二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1日 点击数: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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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公安局公布2015年度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成绩,明光市公安局获得绩效考核第二名,被评为绩效考核一级单位。

2015年,明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平安明光”建设为目标,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发展、打击各类犯罪、队伍正规建设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公安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力有效。年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纠纷均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没有出现影响明光对外形象、干扰发展大局的不良事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62起。推行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巡逻,提高了应急处突能力和见警率。

二是服务保障发展卓有成效。紧跟新明城建设步伐,积极主动参与房屋征收、秸秆禁烧、文明创建、矿山整治等重点,我局3次被评为市重点工作“效能之星”,15人被评为“干部之星”。针对经济下行态势下非法集资等问题多发的情况,主动出击,严厉打击,破获经济案件26起,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多起涉众型经济犯罪大案未出现影响稳定的情况。

三是打击违法犯罪战果丰硕。以守护平安系列行动、“飓风行动”为依托,出重拳、严打击,成功抓获了潜逃19年的命案逃犯阚某,破获“10.22”故意杀人案,连续七年实现现行命案全破。全年共打掉恶势力团伙11个,破获群众反响最为强烈的“两抢一盗”案件258起,追回赃款赃物价值达100余万元。深入开展扫黄禁赌、打四黑除四害、治爆缉枪、棋牌娱乐室整治、护校安园、“三车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有力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  

四是队伍正规化建设再有提升。大力开展争先创优,全局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32人受省市表彰。战训基地被评为全省县级示范单位。12月19日,明光市公安局苏巷派出所民警辅警不顾危险,勇救车祸落水群众事迹获得了滁州市委书记李明的批示表扬,国内各级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据统计,2015年度,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18万起;处理群体性事件358起;处置非正常死亡61人;立各类刑事案件1527起,破案5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3人,其中各类网上逃犯103人;受理治安案件4839起,查处违法人员546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19万起,处理交通事故6100余起;交通违法和治安罚没收入近2000万元;办理户政、行政审批业务86119(其中,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29663个;临时身份证8621;居住证1700本);办理车管业务46378起,出入境证件8581本。 

(明光市公安局  彭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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