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2016年春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皖价费〔2015〕163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12〕14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派出检查小组,于2月25日开始,对明光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主要通过查看收费公示、检查收费票据和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都能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未发生违规收费行为。
(明光市发展改革委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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