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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法院“四结合”模式畅通民意渠道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 点击数:500

为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明光法院积极探索“四结合”模式,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一是上门走访与开门纳谏相结合。根据辖区的特点,将辖区分为城区、潘村等五个片区,院党组成员定期(6月上旬和12月中旬)、不定期上门走访,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每年定期(1、7月份)、不定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座谈,听取一线人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声音“不失真”。

二是随案监督与案件回访相结合。契合“三严三实”活动的推进,从严落实“一案一卡”的监督机制,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律师等,可随时举报18种违规违纪违法办案情况;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回访和即时回访相结合,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重点对发回重审、当事人举报等八类案件进行回访,确保办案廉洁“不褪色”。如今,“廉政监督卡”发放率为100%。

三是集中宣传与日常普法相结合。每年春节、“6.26”、“12.6”等特定时期,组织专人走上街头,深入村社、学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禁毒法、宪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重大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结合巡回审判等工作,及时开展“送法进基层、普法到一线”活动,接受咨询、收集意见,确保司法宣传“不教条”。

四是传统阵地和现代优势相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由专人负责举报箱的开启与举报电话的接听工作;利用政府官方网站、法院“两微一网”、“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等互动平台,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法院、干警开展工作的意见、举报,并及时逐级汇报、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所有举报“不潜水”。

(明光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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