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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四举措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7日 点击数:505

明光市司法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突出绩效、共建共享”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快,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一是及早谋划。根据安徽省司法厅、财政厅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光市司法局及时和民生办沟通协调,结合明光市实际,制定发布了《明光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内容,完善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社区矫正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时机,通过印制宣传手册、乡镇赶集宣传、广场咨询、拍摄电视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意义和途径。

三是狠抓落实。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项目单位是具体责任人。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纳入乡镇司法所过程考核目标,落实每月、每季度开展宣传的次数、方式、内容及相关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是提升效果。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满意度为目标,以案件咨询、回访、复核、监管为手段,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援案件承办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管理力度,严把案件质量、服务质量。优化便民措施,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建立健全实施机制,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截至3月底,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08件,解答法律咨询115人次,各乡镇法援工作站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29人次。

(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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