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4月28日,合肥市救助站来电反映,明光市古沛镇有一名女性、石秀敏(间歇性精神病人),58岁,在合肥市长期乞讨流浪。明光市救助站接到来电,及时联系古沛镇民政员。经过多方查找,查出该名老人有个女儿在古沛镇。28日下午,合肥市救助站与明光救助站联合护送石秀敏返回女儿家中团聚。
经了解,石秀敏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患精神残疾,需有人看护。小女儿女婿在外地,大女儿女婿家在古沛,生活亦十分困难。
根据《明光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民发〔2016〕62号第四条第四款第六项)文件要求,对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要做好返乡和流出地源头预防工作。
明光市救助站将石秀敏送回古沛镇大女儿家为其提供病例诊断书及长期流浪乞讨的事实证明,建议古沛镇民政员尽快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常态化监督、避免外出流浪乞讨行为。
(明光市民政局 陈琼、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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