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明光长安网>> 法治建设>>正文内容

明光市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规范化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点击数:2425

2016052515060532532.jpg

图为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考核小组到三界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检查和复评工作

为加强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近日,由明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参加,对全市申报明光市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进行审查;对历年来获滁州市及明光市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审查。

此次复核审查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明光市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明法治办〔2015〕11号)以及《关于印发《明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法治办〔2015〕12号)精神进行。针对全市2004年以来获命名表彰的滁州市级和明光市级(安徽省级的已于今年3月份复核审查完毕)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复核审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等。

经审查,有7个村(社区)因区划调整、更名等,被撤销相应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其中,滁州市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明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在对新申报的20个明光市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审查中,有一个村因在创建期间有多次越级上访的情形被取消申报资格。

下一步,明光市将严格依据《明光市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标准,实行实时退出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明光建设的基层基础,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为明光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的法治环境。

(明光市依法治市办  邵先艳)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08289 传真:0550-3808289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20103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