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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民政局贯彻全市作风建设等3个文件精神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点击数: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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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明光市民政局组织局股室以上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学习落实《关于对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的情况通报》(明作办〔2016〕1号)、《关于转发滁州市纪委<关于印发<滁州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明纪发〔2016〕24号)、《明光市扶贫开发工作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等3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容错纠错、提升扶贫开发水平,提升新形象,做一名新时期民政干部。

该局全文学习了《通报》精神后,要求:一是学习文件要透彻,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杜绝通报中类似情况在身边发生。二是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开展“清理”工作。要从“小节”入手,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广度,坚持杜绝发生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和聊天现象。三是严格要求,落实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市作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到再学习再提升。四是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要引以为戒,注重实效,自觉履责,做好民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大胆创新,容错纠错,建立机制,法制保障,为“十三五”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认真做好扶贫工作,一是进行任务分解,做到每个参加扶贫工作的工作人员都有担子;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任务完成;三是谋划滁州以上扶贫开发稿件,突出重点;四是加强信息宣传统计工作,确保发表的稿件及时报送制定单位。

该局表示,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作风建设大提升;及时报道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动态,宣传工作成果,推广工作经验;开创“容错纠错”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开拓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明光市民政局  汪洁、左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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