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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会保障 扶危济困 保公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3日 点击数:500

今年以来,明光市社会保障类民生工程以人为本,心系贫困和残疾人员,急民所急,财政、民政、残联等各部门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加快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发放进度。上半年,该市社会保障类多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资金扶危济困保公平的作用。

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月份共发放生活保障金4655万元,保障低保户17025户28310人,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891万元,保障12385户20845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764万元,保障4640户7465人。该市作为省确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7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标准的90%,即每人每月427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缩小,农村最低补差水平达到人均24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村五保户供养1-6月份发放生活补贴530万元,保障五保户3517人,其中集中供养万165.3万元884人,分散供养364.7万元2633人。2016年该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上年滁州市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测算为每年4528元,集中供养实际执行标准为每年4530元,分散供养标准按集中供养标准的70%为每年3180元。

三是贫困残疾人救助1-6月份发放救助金459.67元,救助残疾人9063人,其中一、二级贫困残疾人4390人,补助标准每月100元,计263.4万元;三、四级贫困残疾人4673人,补助标准每月70月,计196.27万元。为进一步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该市将省补助标准一、二级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200元,三、四级400元提高到840元。

四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115.17万元,补贴3839人。作为2016年新增民生工程,该市对符合条件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五是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6月份发放112.8万元,保障孤儿304人,其中集中供养12万元20人,分散供养100.8万元284人。该市严格执行《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保证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

(明光市财政局  丁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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