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7月9日,市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10余人,旁听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的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受到了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庭审中,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人大代表悉心聆听、认真记录。经明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人大代表们对庭审情况作出了点评,认为庭审整体情况较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法庭秩序井然,司法程序规范。同时也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态、法言法语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明光法院将归纳整理此次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完善改进,不断推动审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明光市人民法院 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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