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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文明过“两节”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点击数:564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纪委、滁州市委廉洁过中秋的有关规定精神,9月12日上午,明光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节前廉政学习,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明主持。

会议重点学习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滁州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以及滁州市纪委通报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明就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10个严禁”;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加强对下属、亲属的教育提醒,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三是要强化纪律意识,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送节礼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宋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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