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经营粮食的大老板刘某某(男,1961年生)因贪图7万元小利,为江苏、广东、辽宁等地面粉加工企业开出39张增值税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2200多万元,偷逃税款370余万元,在江苏省南京市火车站被安徽省明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大老板贪图小利 结识陌生新朋友
55岁江苏省如皋市居民刘某某长期在南京市下关区码头经营粮食生意,每次都有数百万营业额。经过多年的打拼,刘某某积累了不菲的收入,在南京市栖霞区购买了住房,安顿下来。近两年粮食价格波动,刘某某经营的粮食生意,多次亏本,他一直为生意发愁。2015年12月,自称上海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卢老板突然联系刘某某,想来南京购买一批小麦。刘某某并不认识卢某某,也不知卢某某是如何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刘某某便陪卢某某在南京谈生意,由于质量和价格没有谈好,三天之内没有谈成生意。第三天,卢某某临走时,与刘某某转到南京新街口,在商场给刘某某买了一部苹果手机。2016年春节,卢某某又通过微信给刘某某发了1000元红包。刘某某自认卢某某够朋友,可以当朋友相处。
设下层层圈套 拉入老朋友下水
2016年3月初,卢某某从上海打来电话,称自己不在上海干了,回到江苏淮安老家开了粮油贸易公司,准备采购一大批面粉,称销售企业必须能开增值税发票。刘某某立即想到了同在南京下关码头经营粮食生意的安徽明光人李某。李某通过明光市某面粉企业会计钟某某,以购买1500吨面粉为由开出435万元增值税发票,并未提取面粉。刘某某给了李某2万元中介费。随后,卢某某给了刘某某4万元中介费,刘某某净得2万元好处。2016年5月,刘某某又通过李某,采取同样方法为大连某贸易公司开出80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又为珠海某公司开出1000多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累计开出增值税发票2200多万元,偷逃税款370多万元,李某获“好处费”12万余元,刘某某获“好处费”7万元,为国家税收造成了重大损失。2016年6月,安徽省明光市国税局在核查增值税发票时,发现了该案的线索,并将该案移交明光市公安局。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因怀孕不宜羁押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查之中。
(明光市公安局 梁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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