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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六举措”强力打造阳光财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点击数:548

近年来,明光市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形成政务公开内容延伸到哪里,相关制度建设就覆盖到哪里,确保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制度、按规定开展。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打造阳光财政。及时公开上年度决算及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税收及其他财政收入、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数据。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对办事依据、工作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公开。在制定预算体制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时,均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扩大财政决策信息公开程度。按照任人唯贤、公开透明的原则招录人才,公开选拔财政所所长、二级机构和股室负责人。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财政局机关部门职能、领导班子和机构设置等相关财政信息。财政资金分配等涉及公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敏感、热点问题,均通过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分配方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阳光操作。财政所对财政资金分配依据、标准、数额、办理程序,特别是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分配等及时在公开栏上公开。局民生办印制民生工程年画(明白纸),公开当年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和补贴类项目补助标准等相关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等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和相关股室,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等汇编成册,方便群众掌握财政政策。严格执行“公开办事项目、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和公开办事纪律”等五公开服务制度。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衣着整洁、文明用语,对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全面细致和礼貌对待。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及时改进提高。时刻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复,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维护和提高政府公信力。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准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提高。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目标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财政所、二级机构和职能股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个别政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明光市财政局  朱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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