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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解纷效能最大化 阳光普法在明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点击数:702

“真的非常感谢法院一直以来关心和帮助,谢谢你们,让我和家人能重归正常、平静的生活”。36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与滁州市电视台联合摄制了一期《环滁说法》节目,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了采访拍摄。

图一:左边田亩因为纠纷耽误冬小麦播种.jpg

图一:左边田亩因为纠纷耽误冬小麦播种

图二:田里未及时收割玉米大部分霉烂.jpg

图二:田里未及时收割玉米大部分霉烂

20126月,闫某与女山湖镇某村民委员会签订滩涂地承包合同,承包涉案滩涂地约2600亩。20151210日,闫某因无力缴纳承包费而将上述滩涂地承包权转让给前妻原告胡某,并经村委会盖章同意。20169月,原告收割玉米时,被告苏某提出自己与闫某有内部合伙协议,自己享有25%的合伙份额,闫某未经自己同意属私自转包,于是用车辆堵住原告唯一生产路。由于被告长期堵塞道路,原告无法收割及运输玉米,近2000多亩玉米无法收割,大部分已霉变,并且错过了2016年冬小麦播种时间,损失巨大难以弥补。

图三:案结事了后生活重归平静.jpg

图三:案结事了后生活重归平静

图四:为表示谢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jpg

图四:为表示谢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当遇到麻烦受到侵害时,胡某最先想到的是“找关系”,几个月以来,不断通过朋友、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来调解此事。经历了情绪上的波动和调解意见的反复,及连日的雨雪,胡某眼睁睁的看着2000多亩玉米在地里发霉,整夜整夜失眠的她看不到生活的希望。20161216日,“要饭也不打官司”的胡某将苏某诉至明光法院。2017112日,办案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居间交换原、被告的意见,逐步缩小意见差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胡某感叹道“如果我能早点找到法院就好了”。随后,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被切实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胡某和苏某的生活又重归平静。图五:刚结束庭审的承办法官在法庭接受采访.jpg

图五:刚结束庭审的承办法官在法庭接受采访

人类社会发展出了法治,毫无疑问只有当人民群众选择了法治,才能奏响依法治国最强音。明光法院携手《环滁说法》栏目希望通过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法院公众知悉度,增进人民群众司法认同感。透过电视栏目,搭建普法宣传大舞台,唱法院好声音,讲法院好故事。

(明光市法院  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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