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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点击数:884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活动。

  5月22日下午,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刑事未检干警,在分管检察长江永跃带领下赴明光市第三中学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活动。

“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专题活动动员讲话。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校领导,班主任代表结合学校工作对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进行座谈。

  江永跃副检察长分析当前校园欺凌现象的危害,建议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明光第三中学 刘万福校长从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介绍明光第三中学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成果。并畅谈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成功经验。

  公诉科副科长高国平及未检干警李萍,介绍了近两年来明光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科滕浩结合近两年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诠释防范校园暴力欺凌的方式方法与渠道。

  5月26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一楼展板展示我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和举措。

  参观院控申、案管接待大厅。

  参观院远程视屏接待室,感受到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

  代表们走进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参观后纷纷表示生动的警示教育版面,鲜活的案例人物,让他们接受一次深刻的廉政洗礼。

  参观院荣誉室和星光走廊。

  参现结束后,代表们受邀参加座谈现场。座谈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明主持。

        张明检察长指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面对校园欺凌,也就是在构成犯罪之前,我们更要做好事前的防范,事中的妥善应对、事后的教训总结。最后,张明检察长对社会各界代表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希望社会各界能密切联系,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江永跃副检察长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对我院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透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未成年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受邀人员'对明光检察院未检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明光检察院的未检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人民监督员及教体局安全办主任参加座谈。

我们的目标是:建设平安校园。

  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让法治护航着阳光灿烂校园,希望能和学校一起建立一个和谐的环境,让学生能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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