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和滁州市关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部署,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各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5个,其中,省级7个,滁州市级19个,明光市级39个。
一是专门召开全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会。会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滁州市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过层层申报推荐,由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美丽办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具体申报名单。2017年,全市共有10个村获滁州市命名表彰。
三是积极开展第四批明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要求全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制村(社区),都可以申报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建制村数的80%,不低于40%。
四是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参加,对全市获得各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进行全面复核审查,对存在复核否定性情形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撤销相应命名。
(邵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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