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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扎实开展新《会计法》宣传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点击数:2418


 明光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1514号)精神,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新《会计法》宣传工作,为明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文件宣传。市财政局及时向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财务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会议宣传。通过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向财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宣传新《会计法》。让会计从业人员了解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三是现场宣传。借力市委、市政府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之际,积极开展宣传。在活动现场拉起了“新《会计法》自2017年11月5日实行”横幅,发放了宣传材料500多份,对群众咨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让群众听得满意、了解得透彻。

 四是媒体宣传。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明光发布、明光财政工作群、明光财政会计学会会员群等媒体宣传新《会计法》修改的具体内容。积极引导各单位自主择优聘用具备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积极引导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持续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王广忠 朱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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