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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院:“五举两措”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积极主动应对可能出现的诉讼冲击波,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同向前进。截止目前,定远法院共审结案件711件,执结案件470件,其中云间法庭开庭23件,在线调解成功133件。

畅通“两条通道”。畅通群众进院通道,制定周密预案,来院当事人经测温登记,并出示安康码后即可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并实行错峰办理业务。畅通线上诉讼通道,在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的同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在线诉讼服务,利用科技手段推进网上开庭、通过电子方式加强隔空送达、依托在线平台开展“居家”调解、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及点对点的查控实现“无接触”执行

做到“两个保障”。依法保障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企业的合法诉讼活动,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相关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数额。依法保障防疫救治、物资生产、生活供应等企业有序运行,涉及债务清偿,破产(重整)等经济纠纷诉讼的,可依法中止诉讼,酌情解除或者变更相应强制措施,及时恢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

告知“两重风险”。防范诉讼风险,引导各类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选择在线立案、缴费、调解,并注意诉讼时效、期间等法律规定,同时对企业履行买卖服务、借款担保等合同时的风险点进行提示,建议其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防范经营风险,告知部分因受疫情影响可能退出市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不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告知各类企业应依法严格遵守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达成垄断协议。截止目前,定远法院结合“四送一服”,实地走访了21家本地企业,企业解决实际问题7件,解疑答惑13次。

慎用“两项措施”。慎重使用民事强制性措施,办理涉企业案件,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于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等,原则上依法不予查扣冻。慎重使用刑事强制性措施,对有自首、立功表现, 积极认罪悔罪,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经营者,依法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处于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羁押中需要处理企业紧急事务的,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尽量允许其通过适当方式处理。

打击“两类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类犯罪,加大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妨害公务犯罪,强化与其他政法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审判、交付执行。同时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按照“三同步”要求,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澄清事实真相,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截止目前,定远法院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2起涉疫情妨害公务犯罪。(蒋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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