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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民法院坚持“四个到位”落实立案登记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琅琊区人民法院为全面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深化司法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到实处。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有案必立。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讲话,充分认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重大意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实行当场登记立案,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二是人员落实到位,强化诉前调解。充实法官到立案庭组成合议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裁判;安排2名资深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和1名书记员开展诉前调解,缓解案件上升带来的审判压力。三是案件分流到位,提升审判质效。以部门职能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分流,同时根据情况合理调配;案件归类,专人审理。将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尽量充实到审判一线,发挥以老带新的作用,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四是化解稳控到位,维护社会稳定。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全面推进,将会出现虚假诉讼、违法缠访闹访等现象,信访压力加大。坚持领导每日接访,反聘退休老法官充实信访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在街道(中心)、村居、企业建立4个综治联系点,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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