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要求,经全椒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万庆峰、王年、于映凤及丁锡岗的两起救人行为符合法定的见义勇为条件。现将万庆峰、王年、于映凤及丁锡岗的两起救人事迹分别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0-5031775 邮箱:qjzfwbgs@163.com 。
地址:全椒县政府南附楼612。
中共全椒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事迹:
万庆峰等3人见义勇为事迹
万庆峰,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安徽全椒人,中共党员。2001年12月退役,2002年11月安置到全椒县下九连电站工作,现任土桥水库管理所所长。
王年,男,汉族,1972年7月20日出生,安徽全椒人,1987年到土桥水库管理所参加工作至今,现任土桥水库管理所副所长。
于映凤,男,汉族,1991年1月出生,安徽全椒人,中共党员。2023年12月退役,2024年9月安置到全椒县土桥水库管理所工作,现任土桥水库党支部组织委员兼任水库报账员。
2025年8月8日上午8点57分,于映凤和水库副所长王年两人正在水面值勤巡查时,突然接到土桥水库值班人员打来电话,说在监控上发现有一名女子掉落进了土桥水库。接到电话后他们立即掉转船头朝事发地赶去,并随即给水库负责人万庆峰打电话报告情况,在两人的全力救援下,该名落水女子被成功救到船上,随后他们将船迅速开到岸边。水库管理所所长万庆峰也赶到了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为了解落水女子情况,万庆峰一个健步跳上船,经查看,女子已经意识模糊,情况十分紧急。在于映凤和王年的协助下万庆峰轻轻地将该女子脸朝上平放在船头,先是快速对女子进行心肺复苏,随后他又单腿跪地,将该女子缓慢翻过身,让她趴在自己腿上进行控水,大约6分钟后,该名女子才逐渐恢复了意识。
随后该女子的朋友也闻讯赶了过来,准备将其带离现场。由于当时该女子尚未完全恢复意识,为确保她的安全,万庆峰等人对其进行了制止和劝导。直到确认溺水女子完全恢复意识后,万庆峰才向其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对其进行了防溺水教育。最后在征得她本人同意后,才将其交给她的朋友带离了现场。
丁锡岗见义勇为事迹
丁锡岗,男,汉族,1963年6月生,是一名在十字开发区上班的普通厨师,目前家住祁郭晏,户籍系宝林社区居民。
2025年11月10日下午四点多,丁锡岗骑车下班回家途经徐塘桥襄河段听到救命的呼喊声,他加速骑到近处看见桥下河面上有个挣扎的身影,是个孩子,离岸边得有三四米远。情况十分危急,电瓶车一扔,脱下外套,跳入河中。孩子在水里胡乱扑腾,他一边用手轻轻拍他的后背, 一边大声说:“孩子别怕!我抱你上岸!”他一只胳膊揽住孩子的腰,把孩子的头托出水面,另一只手拼命往岸边划。岸边巡河人连忙向他们这边扔了一个救生圈,他让孩子先抓住救生圈,带着救生圈往岸边游,最后在巡河人的帮助下他和孩子都爬上了岸。后来新华所民警和120医护人员来了。经医护人员检查孩子索性只是受了惊吓,没有生命危险。丁锡岗跟民警讲了经过后,便回家了。
事后,孩子家人通过民警找到丁锡岗准备了一个红包作为感谢。他拒绝道:“不用客气,孩子没事比啥都强,钱我不能要,我只是顺手救了孩子,换作谁看见,都会这么做的。”孩子家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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