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为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政府要求,扎实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部署,迅速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5〕115号)文件下发后,该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滁州市工商局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强化调查,摸清底数,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汽车市场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各类经营主体的数据档案,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强化检查,突出重点,科学推进专项整治。该局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类汽车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突出重点查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者和汽车维修服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贿赂、合同欺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5种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四是强化联合,分工协作,专项整治得到保障。联合公安、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商务等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强化情报收集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完善抄告制度和集体约谈制度。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联合执法制度,形成专项整治和打假合力,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行政指导效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在主要街道安装专项整治灯箱广告展示板55块,散发宣传单5700多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专项行动具体要求,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使广大消费者知晓、支持专项行动并提供相关线索,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要求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加强自律,自我约束,开展员工培训,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六是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发挥信用公示功能。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注重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作用,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等手段,强化对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处罚案件和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有效预防、打击和震慑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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