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综治办《关于开展2016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环保局《2016年度综治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参与了宣传日的相关活动。
一、单位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市综治委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高志友同志及时召集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将文件精神、活动安排进行了传达和部署,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日活动,务必使宣传日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以平安创建为重点,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建设美丽新滁城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宣传重点,注重落实。
一是狠抓了机关内部、局属部单位干部职工的自身的学教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通过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强对环保各项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热情。
三、精心组织,积极搞好宣传日集中宣传。
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安排, 3月18日,由分管副局长高志友带队,单位组织了由宣传科、法制科、监察支队、琅琊、南谯和开发区环保分局等单位安排人员参与的集中宣传小组,于上午8:30前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在市人民广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设置了综治宣传台,制作了展板四块,用文字和图片展示我市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好的经验和做法,散发《环保手册》、《安徽省环保条例》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环保问题28人(次),使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环保部门职能职责的了解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我们将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作为一次实效工作,将短期的宣传活动形式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环保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推进滁州综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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