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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法医物证类鉴定业务专项核查活动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点击数: 1133
    按照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处领导有关指示,5月12日,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余乐权带领局司法鉴定职能管理部门人员一行4人对全市唯一一家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业务的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进行专项核查活动。

    核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金盾所物证司法鉴定场所和仪器设备,重点询问了金盾所关于物证司法鉴定业务拓展、检材提取、血样采集等方面工作,对金盾所物证鉴定当前生存和发展的艰难情况表示理解,对金盾所物证鉴定业务以及下一步业务发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核查组要求金盾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方面学习,加大物证鉴定人队伍建设力度,严禁利用中介拓展业务,严禁在鉴定机构处设立采血点,特殊情况下需要到外地采集血样的必须由本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物证类的司法鉴定人,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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