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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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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市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规章制度层面压实政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是健全和理顺开发区、园区等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南谯区和琅琊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社区矫正工作监管盲区和死角,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合理配备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重点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司法所工作力量配备,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按照与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0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协助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将县级社区矫正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县级财政不低于社区服刑人员年人均1500元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工作捐赠款物,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四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动把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信息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实行网上办案,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电子签到等信息技术应用,增强监控工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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