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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五项举措加大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点击数: 1311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7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对辖区现有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深入摸排,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对监管不到位的,及时落实监管措施;对脱管失控的,及时组织查找纳入管控范围。 
   
    二是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排查制度,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真实心理、思想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现有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区分身体情况)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等级。广泛动员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组织以及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在内的社会力量协助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将审前社会调查的各个环节纳入日常考核的内容,形成督查机制。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严格按《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警告、提出治安处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建议等职能,做到证据充足,适用法律适当,文书材料规范。
   
     四是切实抓好教育矫正。7月底前,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确保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对《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清楚。落实好公益性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坚持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是积极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组织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努力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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