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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扎实开展无户口人员登记工作

来源:明光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 点击数: 1571
    明光市把解决无户口人员相关工作作为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共摸排出无户口人员198人,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293人。

    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主动性。

    一是成立专班。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明确目标。制定了《明光市公安局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和户口清理整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面上清理,点上分工”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治安大队、各公安派出所等多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明确责任人,采取查阅档案、入户访查、关联排查、网上比对、发函协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全力推进登记工作。

    全面排摸,切实提升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效能化。

    一是广泛发动。市公安局党委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综合利用传统和科技手段,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和警务微博、微信等新型警民交流平台,将关于解决无户口问题的政策精神传播到社会每个角落;同时,通过户籍办理、入户走访、警民恳谈等途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主动申报户口的意识和积极性。

    二是全面摸排。为确保无户口人员数据的准确性,各公安派出所针对《意见》中指出的九类无户口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走访等形式,全面摸清辖区无户口人员数量、分布及产生原因等基本情况,并依次按照下发的“无户口人员申请(调查)登记表”做好登记工作,为下步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分类解决。对于无户口“九类人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做到“三统一”(即统一进行收集分类,统一进行调查审批、统一进行网上录入)。对跨省婚嫁、弃婴收养、流浪乞讨等人员疑难户口问题,由受理派出所协调涉及的其他部门配合,对存在困难的,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报上级户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针对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办理,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强化监管,切实健全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夯实责任。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对情况特别复杂,依据现有政策暂时无法解决的,耐心做好劝说解释工作,并登记备案便于后续解决。

    二是强化考评。市公安局拟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制订切实可行的考评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工作落后的派出所通报批评,业务部门开展针对性上门帮扶,确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展示形象。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督查,杜绝拖拉、推诿等情况发生。对各类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有问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服务为民良好形象。(彭小磊、钱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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