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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社区矫正中心建立检察官室

来源:南谯区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点击数:1613
    为进一步规范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检察监督,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在南谯区社区中心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由刑事监督检察官定期轮班,并留有监督举报电话。

    社区矫正检察官室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社区矫正各环节进行监督;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受理社区服刑人员及其近亲属和法定代理人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妥善处理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依法对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发生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协助司法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工作;针对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或经检察长批准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开展的检察监督工作。(朱小宁  曾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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