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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 “五大制度”构建“立体式”矛盾纠纷化解网

来源:南谯区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点击数:1736
     为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南谯区司法局根据自身职能定位,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以“五大制度”创新构建“立体式”矛盾纠纷化解网,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动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等,认真梳理排查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信息筛选、分类剖析、综合研判,提出前瞻性、预警性、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处置措施。

    二是落实矛盾纠纷“一案一补”制度。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和单位经费,加大对村(居)调解组织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工作,有力调动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

    三是创新建立个人矛盾纠纷调解室制度。 创新建立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吴维选工作室”。将由群众认可,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个人纳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骨干”力量,个人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建立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式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尝试,同时也是我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的有力补充。

    四是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和南谯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从制度上明确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职责,并在全市率先建立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有关工作制度,为涉诉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凡各村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重视不够、排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朱小宁 杨宁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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