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椒县十字镇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构建镇、村、组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各村调解组织及时向司法所上报调解工作信息,及时宣传调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并将调解信息及时录入全省人民解调工作信息系统,将好的工作经验整理成文,供全镇学习参考。
二是做好“调普结合”。改变单纯的调处模式,将矛盾调处与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使每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增强调处效果。
三是增强调解队伍。目前,我镇调处队伍处于新老交替的关键节点,积极组织老同志传授调处实战经验,同时让年轻同志加强学习,加大实践,新老调解成员,发挥各自特长,贡献各自力量。
四是做到以法律法规为基石。“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确定以法为基石的举措,注重从法律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分清责任,同时注重灵活性,实效性,让当事人明白自己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
五是重视隐患排查全程化解矛盾。十字镇每周召开村组干部工作例会,查问各村当前可能发生的纠纷成为了固定议程。通过发挥好各村社会管理网格员作用,发现苗头就组织调解员上门调解,把隐患掐死在摇篮里。为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纠纷、化解矛盾提供了时间上的先机,通过遇到纠纷先报告的良性循环,使人民调解员由救火员变成了政策和法律的宣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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