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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司法局全面推开《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点击数:1071

《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施行,为切实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滁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全市推开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确保6月底前学习宣传到位、工作衔接到位、执法保障到位,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滁州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社区矫正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加强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统筹谋划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局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在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学习《社区矫正法》活动,扩大学法覆盖面;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式推进《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社区矫正法》社会知晓面;抓住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司法厅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滁州市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具体的《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计划,明确了学法知法的范围、层面,普法宣传的方法、手段,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等。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分解成三大块十五项具体任务,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

转变传统观念,抓好工作衔接过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不等不靠,利用现有学习资料先行组织学习,认真研讨交流,熟知“新法”和“旧规”之间的差异,对于《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教育矫正工作的全新规定,积极转变传统思维,准确领会《社区矫正法》精神,依法做好工作衔接和过渡,确保《社区矫正法》实施前后社区矫正工作均在法律框架和轨道内运行。(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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