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长安网>>
基层风采>>正文内容
来安县司法局四项制度落实律师陪访
来源:来安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点击数:
1738
为协助来安县领导处理来访群众中的涉法事项,切实提高陪访律师处理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安县司法局落实四项制度,强化律师陪同县领导接访工作。
一是律师选派制度。县司法局认真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陪同县领导信访接待,要求陪访律师就信访案件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纷争。
二是值班接待制度。在县委群众工作部设立律师接待室,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做到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接待群众来访;落实接待AB岗制度,确保律师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县领导接访现场。
三是信访督办制度。对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签批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并限期办理。对符合法援条件的信访事项,现场协助群众按程序申请法援;对不合法的诉求,重点做好信访人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是案件回访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有遗留问题的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及时登门回访,与群众对话,查找原因,并建立回访资料库,通过多种途径查出矛盾症结,积极寻求矛盾化解途径。
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共陪同县领导接访百余次,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30余份,接到领导干部电话咨询8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0余条,对领导干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李丽)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滁州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20106 传真:0550-3820106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