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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司法局“四心”服务民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点击数:2539

“全心”关爱老年人。

针对高龄、失能、贫困、伤残等特殊老年人的个性化法律需求,着力解决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法律问题,积极参与涉老合法权益调解、诉讼、法律咨询等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门槛,对65岁以上老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方式,完善“涉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贴心”关爱妇女。

完善便民措施,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做好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维权网络,加强工作站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水平,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重点承办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妇女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针对妇女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普法和维权意识,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保障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畅通,及时回复,多渠道提供妇女维权的法律服务。

“真心”关爱未成年人。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紧贴未成年人学法用法需求,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援助校园行”等活动。同时针对我市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年龄、性格和生活学习状况等情况,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针对性的 实施个案矫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和就业提供帮助,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帮助协调有关学校,使其继续接受教育,完成学业。

“善心”关爱残疾人。

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事项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对残联转办经济困难残疾人和正在接受社会救助或属于优抚对象的残疾人,以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无法上门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今年全市在残联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家,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3家,就近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处理群体性事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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