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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成功调解一起房产消费纠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点击数: 888

 

20171221日,消费者刘某专程来到南谯区市场监管局龙蟠所送锦旗,表达对该所工作人员维权工作的敬意和为她们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

11月下旬 ,刘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在滁城某小区为其妹妹选了一套二手住宅房,并与房产中介、房主签了一份《房产转让合同》,交了定金一万元。1125日刘某某的妹妹来滁州看房,认为房子陈旧,与合同内容有出入,就找中介和房主表示没看上该二手住宅房,要求退回一万元定金。刘某多次上门讨要未果,1215日向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南谯区消协投诉。

1215日,该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受理并展开调查。从收据上看,收据上已写明是“定金”,于是便告知刘某:“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若你现在反悔违约,你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退还定金的可能性不大”。1218日,经组织双方第一次调解,刘某要求退还定金的诉求遭中介和房主拒绝,未达成协议。为帮助刘某挽回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反复查找相关证据。最后,在仔细查看合同时发现,有些事项未提前告知购房人,存在瑕疵。1219日、20日经与中介多次协商沟通,综合考虑刘某的家庭实际困难,最终达成退还定金的协议。刘某于调解1220日下午拿回所交1万元的定金。

此次房产消费投诉纠纷成功圆满解决,是该局今年处理数百件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工作的一个缩影,工作的宗旨就是让消费者满意、政府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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