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十种黑恶势力,并铲除其背后“保护伞”;群众可向“扫黑办”举报
经过长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市的黑恶势力得到极大遏制。但是,黑恶势力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地,活动变得更为隐蔽。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市近日发布“滁州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并公布各地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重点扫除十种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背后“保护伞”。
重点扫除十种黑恶势力
据了解,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分别为: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铲除黑恶背后“保护伞”
为方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纪委、市公安局分别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滁州公安微信市民举报平台也同步受理举报投诉。市纪委举报电话为0550-12388,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0550-110,市“扫黑办”举报电话为0550-3322110。各县市区居民可到当地“扫黑办”举报。
对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的,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凡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线索发挥的作用给予最高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法机关正告一切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立即悬崖勒马,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市“扫黑办”表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支持配合专项斗争开展,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背后“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平安、法治、美丽滁州。(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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