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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责任守护公平正义

——记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玉娟

来源:滁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点击数: 1071

在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官,在重大庭审现场里,她是秉持正义的“公诉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她是责任与担当的“检察官”。近两年来,她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60余起,她就是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玉娟。

心系群众,履职尽责

王玉娟2012年考入琅琊区检察院,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王玉娟心系群众,总是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

2019年,王玉娟办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某分别于2014年及2017年在滁州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情况下,安排人员以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其公司的理财产品有高额回报。截止案发,张某某共吸收43名群众投资,累计吸收存款411万元。

为了帮助受害群投资人尽量挽回损失,王玉娟不分工作日节假日,经常同投资人推选出来的代表见面,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对于代表们所提出的线索进行逐条分析、调查、核实,其中代表们多次提及的张某某向投资人们声称其有房子的细节引起了王玉娟的注意。

通过核查,张某某注册公司的营业场所确实为其个人所有,且张某某多次在该营业场所的房屋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王玉娟果断联系侦查机关,要求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提交相关法律手续。另一方面,王玉娟积极和法院沟通,对于该处查封的房产能否进入执行程序进行咨询。后通过出庭公诉进行有力指控,法院对该房产最终进行了拍卖,投资人的部分投资款也得到了收回。

勇挑重担,默默奉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玉娟参加了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所有受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办理,并主办了中央督导组督办的肖某某等十六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据悉,自2010年以来,以被告人肖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十余起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案发后,王玉娟先后多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不仅在杂乱的案件线索中,会同侦查人员梳理出了多起涉嫌违法犯罪事件,确定了涉案的主要人员,为成功侦破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在王玉娟的努力下,最终形成了多达49万余字的案件审查报告。2020年9月27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某等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人才库,先后荣获“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滁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荣誉。(吴天雄 李 想 宋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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