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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48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1日 点击数:2700

2月5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抽样检验结果。全省共抽验药品6459批次,包括基本药物、化学药、抗生素、中成药、中药材等,其中48批次产品确认为不合格,合格率为99.23%。

  这些不合格药品,主要是因为含量测定项和检查项中的溶出度、有关物质、水分、酸度、可见异物等项目不合格。其中,有河南许昌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注射液(2ml:0.25g)、河南林州市亚神制药有限公司维生素B6注射液(2ml:0.1g)、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1ml:100mg)、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眼用利福平(10毫升:5毫克)等17个批次产品,均因被检出可见异物被判定不合格。

  药品里含水量偏高,同样重量水多了药就少,药量就会不足。水分含量一直是检验药品是否合格的另一重要标准。此次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中有7个批次被检出水分不合格。其中包括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肾灵颗粒(每袋装8g)、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解毒胶囊(每粒装0.25g)、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脑康胶囊(每粒装0.25克)。

  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每袋装2克)、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生化颗粒(每袋装6g)等10个批次产品,被检出装量差异问题;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血片、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维生素B1片(10毫克)等4个批次产品,因检出重量差异被判不合格。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对药品中残留合成原料、中间体、副产物及可能的降解产物检验时发现,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美脲胶囊(2mg)被检出有关物质,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骨折挫伤胶囊(每粒装0.29g)中检出了非法染色剂金橙II、通化汇金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秋水仙碱片0.5mg被检出溶出度不符合规定,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活络丸乳香酸被测定不合格。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上述48批次药品虽不是假劣药品,但属于不合格产品,请谨慎购买。同时还提醒,服药要看清药品的主要成分。特别是治疗感冒时,不能同时服用含相同成分的抗感冒药。当几种感冒药叠加服用时,很容易出现重复用药,给身体带来严重的健康隐患,如过敏反应、肝肾损害、消化系统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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