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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报告造假 滁州10人被拘

来源:安徽商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点击数:3529

9月7日,记者从滁州警方获悉,近日,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依法查处一起伪造证明文件妨害疫情管理秩序案,打掉制假窝点一处,抓获变造、使用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人10名。

8月16日,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会同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执法,在某企业现场查获一名货车司机使用伪造的核算报告入厂。该局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调查工作。鉴于涉案人员大多系长途货车驾驶员,且多人近日曾前往江宁等高风险地区,为消除传染隐患,专案组协调有关部门将10名涉案人员第一时间全部集中隔离,并全力配合开展流调、检测等必要防控措施。

为尽早查清案情,堵塞防疫漏洞,专案组深入隔离区同步开展调查工作。经依法查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防控措施要求,物流车队往来国内高速公路卡口及进入滁州市企业,均需车队驾驶员持有并出示本人48小时内真实有效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车队负责人黄某某为节省时间,提高车队运营效率,利用他人或失效的核酸检测报告,自己使用电脑图片编辑软件修改核酸检测报告中的被检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检测日期等信息,自2021年7月中旬至案发时,为该物流车队9名驾驶员变造出包括滁州、来安等多家医疗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报告近百份。

违法嫌疑人高某某、窦某某等9名车队驾驶员为顺利通过疫情防控查验,在途经安徽省滁州市汊河新区收费站、江苏省南京二桥收费站、南京市六合区新集省界检查站,以及在滁州某厂区等多个查验点时,多次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供查验人员查验,蒙混过检。

目前,黄某某因变造证明文件,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高某某、窦某某等9名车队驾驶员因使用变造的证明文件,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吴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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