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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秋季攻坚” 一天执行到位412.7万元

来源:滁州在线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点击数:1033

9月14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翻新花样,取得良好执行效果。当日,依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10件,和解5件,执行到位412.7万元,司法拍卖房产一处,成交额1011.2万元。自“秋季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创下单日执行“战果”新高。

司法拍卖,快速处置财产

2015年12月,天长市某泵阀公司(下称泵阀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该银行借款1200万元,以其公司名下房地产为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泵阀公司未能按约还款,截至2017年3月,泵阀公司共欠款合计人民币1271.4万元。

9月14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泵阀公司抵押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起拍价926万元,该拍卖物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910人次进行围观,49人设置提醒,拍卖过程中,2名竞买人经过46轮的激烈竞价,最终以1011.1万元的价格成交。下一步,该拍卖款将用于偿还泵阀公司相关债务。

银行划扣,顺利达成和解

2020年5月,安徽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医疗公司)与天长某玩具有限公司(下称玩具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玩具公司委托加工一批KN95口罩,但玩具公司按期交付、医疗公司验收入库后,却一直未收到货款累计123.5万元。玩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医疗公司银行账户,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9月14日,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医疗公司,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一番释法明理后,医疗公司表示想与玩具公司达成和解,并向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中转账4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医疗公司又以物抵债20万元,剩余63.5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冻结账户,高效执行完毕

2018年12月,申请人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导致吴某受伤。公安机关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而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系淮南市某保洁公司(下称保洁公司)所有,为此,天长市人民法院判决保洁公司赔偿吴某各项损失费用合计16.5万元。

2021年9月7日,吴某向天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保洁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其账户。9月14日,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业务开展不便,保洁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欠款,该案仅用时7天,便高效执结。(李炳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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