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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健全立法防治校园欺凌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点击数: 521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性侵害等专题教育……7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

《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所称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含幼儿园幼儿)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校舍和设施安全以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

为加强防溺水监管,《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明确水域管辖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校园暴力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性侵害、溺水、诈骗、拐卖、毒品、邪教、传销、非法贷款等专题教育,普及国家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传染病预防、防灾避险等安全知识。

在落实治安保卫方面,《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校外人员、车辆等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禁止携带非教学、科研所必需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

根据《条例(草案修改稿)》,学校应当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预防、排查、处置机制。此外,学校应当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长、老师、家长代表陪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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