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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七五”普法先进,检察机关斩获14个!

来源:安徽检察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点击数: 435

近日,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关于对 2016—2020 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决定对 140 个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50 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60 个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安徽检察机关9个单位(部门)、5名个人获安徽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

 

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检察机关)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

歙县人民检察院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检察机关)

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慧(女)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陈万福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钱琳琳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传广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

 

 

《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受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其经验做法,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推动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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