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切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孤儿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摸底调查。在全县认真开展孤儿、困境儿童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乡邻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年龄、致孤致困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
二是严格审核审批。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和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的申请审批工作,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孤儿保障情况,对已超龄的人员及时调整,不符合发放标准的立即停发补助,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孤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将孤儿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孤儿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是落实监护责任。对核实认定的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对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使用及孤儿的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的职责。同时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确保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赵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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