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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在现场——法官四次实地勘察化纠纷

来源:中院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点击数:0

“勘察现场是法官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是连接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重要‘桥梁’。要到争议地调查了解情况,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这是从事了29年审判工作的天长市人民法院汊涧法庭庭长单斌对他的法官助理小杨常说的一句话。

三次诉讼 纠纷未止

2022年3月,秦某因经营需要与王某签订为期6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6.5万元,分三次支付。不承想,一年过去了,秦某仅支付了9.5万元,剩余租金均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王某遂诉至法院。在该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秦某分期偿还了租金。

几个月后,到了双方约定给付第二年租金的时间,秦某食言未付,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秦某按约给付第二年房租的50%,获判决支持。秦某不服上诉,二审中,双方就案涉房屋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二审法院遂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秦某支付租金4.7万元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秦某支付了4.7万元租金,却一直未腾退房屋,为此,王某多次催促,双方矛盾不断加剧。无奈,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秦某支付合同解除后占用房屋的租金、拆除房屋内的装饰物并赔偿拆除原房屋墙壁、楼梯等造成的损失。

四次勘察 现场调解

承办法官单斌阅卷后,又认真翻阅了之前两起案件的卷宗,认为解决该起纠纷的法律和事实依据都很明确,由于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解除,秦某应当腾退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但同一件事引发了三次诉讼,双方纠缠一年之久,关系已然交恶,简单判决可能会引发后续执行一系列问题。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开症结,首先要了解涉案房屋的现状,单斌决定前往现场,对房屋的范围、装修情况、拆除后果进行现场勘察。

“这里,还有这里,原本是有墙面和楼梯的,都被秦某给拆了。”勘察现场,王某向单斌介绍着秦某未经其允许私自拆除的地方。经过实地勘察,单斌向秦某释法明理,要求其及时解决涉案房屋的腾退问题,最大降低各自的损失。秦某表示愿意将墙壁、楼梯等恢复原状,希望王某宽限点时间。在单斌的调解下,王某同意了秦某的提议。半个月后,单斌再次前往案涉房屋,查看房屋恢复进度,发现秦某确实在重建墙面,遂放下了心。

然而没过几天,单斌就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

“法官,你赶紧来看,秦某这弄得不对啊,跟原来的不一样!”电话中不断传来秦某与王某的争执声。

“你们先别急,吵架解决不了问题,等我来,我这就赶过去!”单斌一边安抚王某的情绪,一边叫上助理小杨一起赶往现场。

抵达涉案房屋后,王某和秦某已经停止争执,两人距离远远的,各自站着,等待法官来评理。王某称秦某恢复的墙壁不符合要求,单斌经过比对,从中调和,最终秦某同意按照王某的要求,重新修缮。

2024年1月12日,迎着凛冽的寒风,单斌第四次前往现场,与当事人一起仔细查看墙面恢复的情况,王某对已经恢复原状的部分不持异议,但对尚未恢复的楼梯仍有意见。

耐心释法 握手言和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安心过年,单斌将双方再次约至法庭,就租金及楼梯恢复部分进行调解。经核算,秦某应给付租金6.9万元,对于恢复楼梯的诉求,王某同意楼梯由自己恢复,但要求秦某支付相应费用。对于该笔费用,双方又产生了不同意见。为此,单斌细数纠纷引发的三次诉讼给双方在时间和经济上带来的损失,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早日解决问题,不影响后续的租赁与经营。在单斌的耐心调解下,王某在租金上作出让步,秦某也不再纠结楼梯恢复的费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秦某给付王某5万元,分两期付清。

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历经一年之久,双方为此都身心疲惫。承办法官为让当事人早日化解矛盾,不再引发后续纠纷,先后四次奔赴现场勘察、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后记

“老王,这件事对不住了,来来回回搞了这么久。今天你作了这么大让步,我心里很感激!”走出调解室,在法庭大院内,秦某主动说道。

“要不是看在法官这么费心调解的面子上,我还真不会给你让租金!咱们原来可是合作多年的老朋友。”王某感叹道。

“啥也不说了,老哥,以后工程上我们还照常合作!”

望着这一幕,单斌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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