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发力推进轻罪治理
为适应轻微犯罪上升的犯罪结构变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从机制创新、行刑衔接、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发力,立体推进轻罪治理。
多元融合创新社会治理
今年8月,申某某因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获利,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倡导下,犯罪情节轻微的申某某自愿签署了《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承诺书》,并主动为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修理门窗。今年9月,经公开听证等程序后,明光市检察院对申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10月,明光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工作机制》。该项工作机制将不起诉与社会公益服务、生态环境修复等措施有机融合,倡导拟不起诉人结合自身特长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此促其真诚认罪悔罪。
自实施以来,共有183名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自愿申请参加环卫、交通执勤、植树、普法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公益活动时长累计3900余个小时。
积极调解促进纠纷化解
2023年5月,曹某某因土地纠纷将邻居高某某打伤。经鉴定,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案件承办检察官先后5次上门,开展释法说理和调解。同时,还联系当地村委会,请求协调解决土地纠纷。最终,曹某某获得被害人高某某的谅解,二人握手言和。今年3月,明光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曹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5月,明光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司法办案+风险防控+矛盾化解”一体化办案实施细则》。其中要求,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各方力量,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自2023年5月至今年9月,该院检察干警共与“五老”“乡贤”等第三方力量开展联合调解50余次,提前介入60余件轻罪案件并促成和解。
因赔偿数额诉求差距较大,许多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陷入僵局。针对这一难题,今年9月,该院又制定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其中提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因被害方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而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可依法从宽处理。
综合履职完善治理机制
帮助他人销售盗窃所得财物并从中非法获利,齐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12月,鉴于齐某某主动投案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明光市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齐某某给予行政处罚。今年1月,公安机关对齐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避免案件“不诉了之”,明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构建“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的轻罪案件处理机制。今年7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其中明确,案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由行政检察部门将建议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从而实现了从宽处理与应有惩戒的“闭环”。
据统计,自2023年1月至今年9月,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共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67件86人,主管机关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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