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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枫”温暖千家万户

——琅琊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见闻

来源:滁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点击数: 32

前不久,琅琊区一名男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控制,其妻子因照顾住院母亲分身乏术,导致年仅半岁的孩子无人照料。孩子的奶奶年迈多病、常年就医,亦无力抚养。得知情况后,琅琊区人民法院联合社区、派出所、妇联等单位介入,及时将孩子妥善安置,让孩子亲属无后顾之忧。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近年来,琅琊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和家庭观,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在该院看到,琅琊区家事审判法庭整体布局上,撤去高大庄严的审判台和泾渭分明的原、被告席,取而代之的是“家庭会议式”的温馨法庭。“这样既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亲近温馨的效果。”琅琊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胡玉艳说。

在审理家事案件中,该院坚持“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创新总结出寻根求源法、社会帮助法、情感重温法、消除隔阂法、展望未来法和子女维系法等方法,努力修复家庭关系,从根源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法院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77件,结案157件,调撤116件,调撤率73.88%。

在琅琊法院,还有一个以婚姻家庭审判庭为中心、以市级劳模刘艳为业务领头人创建的“劳模创新工作室”。据介绍,该工作室在审理婚姻纠纷案件中,逐步探索建立财产申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案后回访帮扶等制度,设置心理疏导、社会介入、家事调解等家事审判功能室。

记者了解到,该工作室还聘任专业心理疏导师、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审判辅助人员,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同时对案件中遭受家暴的妇女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今年,已发出“人身保护令”2份。

此外,琅琊法院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室,建立心理疏导室、家事纠纷调解室、亲子活动室、家暴庇护室等审判功能室,同时创优“与法童行”法治品牌,多维度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基层法院法治教育基地作用,联合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堂”“送法进社区”“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家长“依法带娃”。今年以来,已开展家庭教育普法活动6场,覆盖群众500人次。

琅琊法院还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家庭教育跟踪帮扶和指导机制,通过个案分析、风险评估、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的未成年人专案专办,邀请专业心理老师介入矫正。针对“问题家长”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琅琊区居民王某和薛某婚后育有一女,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等,然而王某仅支付4000元。琅琊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拖欠抚养费2.8万元,并继续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成年。为督促王某承担抚养义务,法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要求其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今年以来,该法院累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20份,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全覆盖,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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