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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履行让解纷“一步到位”

来源:法治安徽网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点击数: 9

“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拿到欠款后,当事人感叹道。日前,天长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当庭调配100万元偿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4年4月7日,原告某铝业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某铝业公司依约交付了合同约定的全部铝型材。然而,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某科技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支付剩余327万余元货款。某铝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案卷,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法官了解到,某科技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受近期行业市场波动影响,回款延迟导致资金链暂时紧张。考虑到双方此前一直有合作基础,若简单判决,可能彻底破坏双方关系,还会增加企业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面对某科技公司,承办法官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付款义务的相关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债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正视还款责任。面对某铝业公司,承办法官引导其考虑某科技公司的实际经营困难,换位思考,适当放宽还款条件,为修复双方合作关系留有余地。同时,承办法官从“法律账、经济账、信誉账”三个维度,为双方理清利害关系,并指出采取调解手段既能缩短纠纷调解周期,又能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是互利共赢的选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某科技公司深刻认识到诚信履约的重要性,紧急调配资金100万元支付货款。某铝业公司也体谅对方的难处,自愿放弃要求支付利息的主张,双方就剩余货款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上一篇:凤阳:检察监督推动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安全体系[ 12-03 ] 下一篇:没有了! 作者:通讯员 王建萍 记者 吴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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