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日,来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一万余元的民间借贷案,借款几经波折终于回到原主人手里,这一借款事实延续了近二十年。
据悉,原告余某与被告袁某系朋友介绍相识,1995年袁某向余某借款一万余元,时至2007年袁某依旧无能力偿还所欠的一万余元,故重新书写了欠条,但是仍未载明还款日期。时至2015年余某急需用钱,多次向袁某催要欠款,双方就欠款事宜多次协商不成,余某诉至法院,要求袁某归还欠款。
经过法院法官的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袁某当场将所欠一万余元归还余某,一万余元的借款在二十年后终于回归了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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